逾期申报:自己补交付附加费,税务局先找你则可能被处罚
适用于:向西班牙税务局(AEAT)提交自行申报或申报表(Modelo 303、130、349 或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的自雇者和个人。环节:申报截止日已过,你发现没按时报,或税务局已就这份申报采取了行动。本文讲:逾期附加费(recargo)和处罚(sanción)的分界是税务局的事先要求(requerimiento previo);在它之前自己补报,附加费为 1% 加每满一个月 1%,超过 12 个月为 15% 另加滞纳利息;在它之后补报,逾期附加费不再适用,未缴税款可被处罚。
界线是税务局的事先要求:赶在它之前自己补报,付的是逾期附加费,不是处罚
申报结果需要缴税、而你在任何税务局的事先要求之前自己补报:付的是逾期附加费,不是处罚。
《税务总法》(LGT)第 27.1 条的定义:「逾期申报附加费,是纳税义务人在未经税务机关事先要求的情况下逾期提交自行申报或申报表,因而须缴纳的附带给付。」
同条对税务局的事先要求的界定:「就本条而言,事先要求是指在纳税义务人正式知悉的情况下,为确认、规范、核查、稽查、保全或核定税款而进行的任何行政行为。」
要分清:逾期附加费不是处罚,但也不是免费的。
如果逾期没有给国库造成经济损失,适用另一条规则:固定金额罚金(第 3 节)。
12 个月内:1% 加每满一个月 1%,不受处罚、不计滞纳利息;超过 12 个月:15% 加滞纳利息
附加费取决于截止日后过了几个完整的月。
「附加费比例为 1%,自行申报或申报表相对于规定的申报缴款期限每迟交一个完整的月,另加 1%。」(LGT 第 27.2 条)
该附加费「以逾期自行申报的应缴金额或逾期申报所生核定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并排除本可追究的处罚,以及截至提交自行申报或申报表之日产生的滞纳利息。」(LGT 第 27.2 条)
超过 12 个月:「自行申报或申报表在规定申报期限届满 12 个月后才提交的,附加费为 15%,并排除本可追究的处罚。」
「此时,自规定申报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期满的次日起,至提交自行申报或申报表之日止,计收滞纳利息。」(LGT 第 27.2 条)
附加费可减免 25%,条件见第 2 节表格。
1. 你要付多少,取决于逾期月数、有无事先要求、申报结果和缴款方式
按顺序回答。如果你逾期的是居留续签而不是税务申报,那是另一件事:居留逾期续签。
- 截止日后过了几个完整的月?附加费比例和滞纳利息都取决于它(见第二问)。
- 税务局是否已在你正式知悉的情况下,就这份申报采取过行动?如果属于事先要求,看第 4 节。
- 这份申报的结果需要缴税吗?需要,就适用逾期附加费。逾期未给国库造成经济损失的,适用第 3 节的固定金额罚金。
- 你能一次付清吗?附加费能否减免取决于缴款(见第 2 节)。付不清的,第 5 节讲延期或分期缴纳,以及哪些税款不能申请。
2. 谁先行动、有没有应缴税款,决定你付什么
每种情况及其在《税务总法》(LGT)中的依据条文。
| 情况 | 适用什么 | 依据 |
|---|---|---|
| 自己补报,没有税务局的事先要求,需要缴税,在截止日后 12 个月内 | 逾期附加费 1%,每满一个月另加 1%;不受处罚,提交前不计滞纳利息 | LGT 第 27.1、27.2 条 |
| 同上,但已超过 12 个月 | 逾期附加费 15%,不受处罚;自 12 个月期满次日起至提交日计滞纳利息 | LGT 第 27.2 条 |
| 按第 27.5 条的期限缴清税款和附加费 | 附加费减少 25% | LGT 第 27.5 条 |
| 逾期提交,但未给国库造成经济损失 | 固定金额罚金 200 欧元(普查申报或代表人指定申报为 400 欧元);未经事先要求而提交的,减半 | LGT 第 198.1、198.2 条 |
| 未缴纳正确自行申报本应得出的税款,且未按第 27 条补救 | 税务违法,比例罚金:50%(轻微)、50%–100%(严重)、100%–150%(非常严重) | LGT 第 191 条 |
| 已被处罚 | 协议笔录减 65%,同意减 30%。按期缴纳且不复议的,再减 40%,有同意减免的在其之后计算;这 40% 不适用于协议笔录的处罚 | LGT 第 188.1、188.3 条 |
3. 逾期未造成经济损失:固定金额罚金
LGT 第 198 条处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逾期申报;未经事先要求而自己提交的,罚金减半。
- 「未按期提交自行申报或申报表,以及与海关义务相关的文件,只要未造成或不可能造成国库经济损失,即构成税务违法。」「本款规定的违法为轻微违法。」(LGT 第 198.1 条)
- 「处罚为固定金额罚金 200 欧元;如涉及普查申报,或在法规有规定时关于告知个人或实体代表人指定的申报,为 400 欧元。」(LGT 第 198.1 条)
- 未经事先要求而提交的:「尽管有上款规定,如自行申报或申报表在未经税务机关事先要求的情况下逾期提交,处罚及其最低、最高限额为上款规定的一半。」(LGT 第 198.2 条)
- 信息申报表的处罚另有规则,同样规定在 LGT 第 198.1 条。
4. 已有税务局的事先要求:在核定前提出意见,按期缴纳可减轻处罚
注意:如果税务局已采取了 LGT 第 27.1 条界定为事先要求的行为(见第一问),你的补报就不再是「未经税务机关事先要求」的提交。第 27 条的逾期附加费不再适用,未缴税款可被处罚(LGT 第 191.1 条)。
- 核定之前,税务局会先发核定建议。在数据核实(verificación de datos)和有限核查(comprobación limitada)程序中:「在作出临时核定之前,税务机关应将核定建议告知纳税义务人,以便其提出有利于自身权利的意见。」(LGT 第 132.3、138.3 条)
- 在核定建议之后设有意见陈述程序的,期限为:「意见陈述程序的期限不得少于 10 天,也不得超过 15 天。」(LGT 第 99.8 条)
- 收到核定后,自愿缴纳期取决于通知送达的日期:「a)核定通知在每月 1 日至 15 日之间送达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次月 20 日止;该日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b)核定通知在每月 16 日至月末之间送达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第二个月的 5 日止;该日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LGT 第 62.2 条)
- 处罚减免:「依本法第 191 至 197 条科处的罚金数额,按以下比例减少:」「a)本法第 155 条规定的协议笔录情形,减少 65%。」「b)同意情形,减少 30%。」(LGT 第 188.1 条)
- 按期缴纳再减:「任何违法应缴的处罚金额,在适用(如有)本条第 1 款 b 项所指的同意减免之后,如同时具备以下情形,再减少 40%:」「a)在本法第 62 条第 2 款期限内,或在税务机关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批准、且义务人在第 62 条第 2 款期限届满前申请的延期或分期缴纳协议所定的一个或多个期限内,全额缴纳该处罚余额。」「b)未对核定或处罚提起复议或申诉。」(LGT 第 188.3 条)
5. 无法一次付清:在自愿缴纳期结束前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申请之前,先确认你的税款不在 LGT 第 65.2 条的排除清单上:在清单上的,申请不予受理。
- 不得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税款(LGT 第 65.2 条)包括:「b)扣缴义务人或预缴义务人应履行的税务义务所对应的税款。」「f)依法须转嫁征收的税种所产生的税款,但能充分证明已转嫁的税款实际未获支付的除外。」「本款各项所指的延期或分期缴纳申请,不予受理。」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处于自愿缴纳期或强制执行期的税款,可依法规规定的条件,经纳税义务人申请,在其经济财务状况暂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时,延期或分期缴纳。」(LGT 第 65.1 条)
- 它给你什么、不给你什么:「在自愿缴纳期内提交延期或分期缴纳申请,可阻止强制执行期的开始,但不阻止滞纳利息的产生。」(LGT 第 65.5 条)
- 担保:税务局在其延期缴纳页面上列出「2023 年 3 月 28 日第 HFP/311/2023 号部令」,该部令「将延期或分期缴纳申请免于提供担保的上限提高至 50,000 欧元」。
- 申请不完整:税务局在同一页面写明,缺少要件或文件时,主管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自收到要求通知次日起 10 日内补正缺陷或提交文件,并告知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应,申请视为未提交,直接归档」。
- 延期与附加费 25% 减免:LGT 第 27.5 条同样给予减免,「或者在税务机关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批准的延期或分期缴纳协议所定的一个或多个期限内缴纳,且该延期或分期是在提交逾期自行申报时,或在逾期申报所生核定通知开启的第 62 条第 2 款期限届满之前申请的。」
6. 核定权自申报期限届满次日起四年时效消灭,除非时效被中断
时效多长、从哪天起算、什么让它重新起算,以 LGT 条文为准。
- 「下列权利经过四年时效消灭:」「a)税务机关通过相应核定确定税款的权利。」「b)税务机关要求缴纳已核定及已自行申报税款的权利。」(LGT 第 66 条)
- 核定权从哪天起算:「a 项情形,自提交相应申报表或自行申报的法定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LGT 第 67.1 条)
- 什么会中断时效:「第 66 条 a 项所指权利的时效,因下列情形中断:」「a)税务机关在纳税义务人正式知悉的情况下采取的任何行动,只要旨在确认、规范、核查、稽查、保全和核定税务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要素,即使该行动因纳税义务人申报不正确而最初针对另一项税务义务。」「中断发生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但下款规定的情形除外。」(LGT 第 68.1、68.6 条)
- 如果你持有自雇居留许可(cuenta propia),续签时:「外国人办公室在办理程序时,将依职权核查当事人在税务和社会保障义务方面是否无欠缴(al corriente),并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主管部门的警方报告,然后作出决定。」(RD 1155/2024 第 86.5 条)这对续签意味着什么:自雇居留许可。
下一步怎么做
税务局还没就这份申报发出事先要求,就现在补报:拖下去不会让你少付。
准备材料
- 漏报的表格和期间
- 原申报截止日
- 已收到的税务局通知
- 应缴金额
- 电子证书或 Cl@ve
- 缴款用的银行账户
办理步骤
- 在税务局电子办事处(Sede electrónica)的电子通知服务中,查看是否收到关于这份申报的通知。
- 如果没有通知,现在就用原来的表格和原期间补报。
- 补报时全额缴纳税款,这是附加费减免 25% 的条件之一。
- 如果无法一次付清,在自愿缴纳期结束前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 如果已收到核定建议,在其中写明的期限内提交意见。
依据
Ley 58/2003 LGT arts. 27.1, 27.2, 27.5, 62.2, 65.1, 65.2, 65.5, 66, 67.1, 68.1 y 68.6, 99.8, 132.3 y 138.3, 188.1 y 188.3, 191.1–2, 191.3–4, 198.1–2; RD 1155/2024 art. 86.5
补充问题
Modelo 303 逾期申报会怎样?
Modelo 303 同样适用第 2 节表格中的规则:需要缴税的,付逾期附加费;逾期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适用 LGT 第 198 条的固定金额罚金。
这笔税款要申请延期缴纳的,先看第 5 节:LGT 第 65.2 条 f 项对依法须转嫁征收的税种设有排除规定及其例外。
不申报会被处罚多少?
未缴税款、又没有通过逾期附加费补救的,构成税务违法,处以比例罚金。
什么情况构成违法:「未在各税种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正确自行申报本应得出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构成税务违法,但依第 27 条规范处理,或适用第 161 条第 1 款 b 项的除外。」(LGT 第 191.1 条)
轻微违法:「处罚基数不超过 3,000 欧元,或虽超过但不存在隐瞒的,为轻微违法。」「轻微违法的处罚为比例罚金 50%。」(LGT 第 191.2 条)
以下情形不属轻微违法:「下列情形无论处罚基数多少,均不属轻微违法:」(LGT 第 191.2 条)
「a)使用了虚假或伪造的发票、凭证或文件,即使不构成欺诈手段。」
「b)账簿或记录记载不当所涉比例超过处罚基数的 10%。」
「c)未缴纳已扣缴或应扣缴的款项或预缴款项。」
严重违法:「严重违法的处罚为 50% 至 100% 的比例罚金,并按重复违法和对国库经济损害的标准,依本法第 187 条第 1 款 a、b 项对各情形规定的增加比例,在最低比例基础上递增。」(LGT 第 191.3 条)
非常严重违法:「非常严重违法的处罚为 100% 至 150% 的比例罚金,并按重复违法和对国库经济损害的标准,依本法第 187 条第 1 款 a、b 项对各情形规定的增加比例,在最低比例基础上递增。」(LGT 第 191.4 条)
处罚的减免见第 2 节表格和第 4 节。
税务局最长能追溯多久?
核定税款的权利和要求缴纳的权利,都「经过四年时效消灭」(LGT 第 66 条)。
从哪天起算、哪些行动会让时效重新起算,第 6 节列出了 LGT 第 67.1、68 条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