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取得合格住房证明
递交前申请住房报告;租约本身不是住房报告。
向哪里申请报告?
向居住地自治区主管社会服务部门申请;自治区授权时由市政府办理(第67.2条)。
保存带日期的申请回执;从官方团聚程序核对本地主管服务。
报告迟迟未出
主管部门须在一个月内出具并通知(第67.2条)。
证明逾期后,可提交法律允许的替代证据及报告申请回执;证据须覆盖全部住房要素,不能只交租约。
须证明的住房要素
住房使用权、房间数量及用途、居住人数、宜居条件和设备。
使用权可属于你或符合范围的同住家属;不要求必须买房。
下一步怎么做
提前申请,保证递交时住房证据有效。
办理步骤
- 申请报告并保存登记凭证。
- 证明住房使用权、房间、居住人数和居住条件。
- 递交团聚时报告或替代证明不得超过六个月。
依据
RD1155/2024第67.2条规定一个月出具/通知、证明逾期后的替代证据、必备住房要素及递交时最多六个月的证据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