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家人可通过家庭团聚赴西班牙?
先按第66条确认关系资格,再收集证明。
哪些亲属可以团聚?
第66条覆盖配偶/伴侣、合资格子女、法定被代理人、合资格父母及特定成年照护子女。
仅有亲属关系或经济依赖,不代表所有成年亲属都符合资格。
配偶或伴侣
双方须年满18岁;配偶不得事实或法律分居。
欧盟登记伴侣须登记有效;未登记稳定伴侣通常须连续共同生活12个月,有共同子女且关系持续时免此前置期限。
子女与法定被代理人
申请时未满18岁;成年者须符合需支持的残障或因健康原因无法满足自身需求的条件。
单方子女须适用的监护和迁居同意;成年照护子女路线要求担保人已获认定的依赖等级。
父母
你或配偶/伴侣的一等直系尊亲:受扶养、通常超过65岁,并证明来西居住的必要性。
未满65岁还须人道理由;有独立养老金不等于已证明受扶养。
下一步怎么做
证明法定亲属类别,而不只证明有亲属关系。
办理步骤
- 确定第66条的具体类别。
- 收集亲属关系及对应资格证明。
依据
RD1155/2024第66条列明亲属类别及伴侣、子女、父母、照护子女条件;单纯经济依赖不是通用成年亲属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