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后如何领取首张 TIE
按普通团聚签证期限入境,然后为每名家属办理首卡。
入境与办卡各有什么期限?
领取签证后一个月内且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第68.5条;Hoja 8)。
许可超过六个月,须入境起一个月内申请TIE(第209.1条);每名家属须在居住省取得本人警察预约。
首卡材料
携带预约、签署EX-17、有效护照原件、已缴790-012的Administración完整联、近期32×26毫米白底照片,及已提供的批准信。
旧TIE适用于后续发卡,不是首卡前提;核对所选警方办公室说明。
未成年人及地址变更
未成年人由具备证明的法定代表陪同,并携身份和关系证明。
变更地址时,现行警方说明要求三个月内的padrón;指纹后按回执查lote/领卡,批准不等于卡已制好。
合法入境后的工作
达到工作年龄的被团聚配偶、伴侣和子女可工作,无需另办行政程序(第65.2条)。
这不自动赋予被团聚父母工作权;制卡期间保存许可和入境证明。
下一步怎么做
保存入境证明,按时申请首卡。
办理步骤
- 保存护照、签证及入境证明。
- 从警方官方预约选择首卡/指纹业务。
- 准备EX-17、照片、费用、身份证明及批准文件。
- 本人到场;保存办卡回执并按其领卡要求办理。
依据
RD1155/2024第68.5条以签证与入境激活普通许可;Hoja 8明确领签后一个月入境,第209.1条约束超过六个月许可的TIE申请;ICP区分首卡与后续发卡。